音頻解讀:關于《懷化市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氣象安全管理辦法(送審稿)》的起草說明
關于《懷化市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氣象安全管理辦法(送審稿)》的起草說明
(市氣象局 2024年11月4日)
一、出臺的必要性
(一)是貫徹落實上位法的迫切需要。加強對重點單位氣象災害防御的氣象安全管理,是政府開展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后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并多次修正;國務院發布施行《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省人大常委會出臺了《湖南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10月15日,毛偉明簽署第323號省人民政府令,公布《湖南省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氣象安全管理辦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2024年4月,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懷化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其中包括出臺《懷化市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氣象安全管理辦法》。
(二)是應對氣象災害影響的迫切需要。我市氣象災害特征明顯。一是災害種類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規定的11種氣象災害種類中,我市除未受沙塵暴影響外,其余災種都造成了災害損失。二是受災范圍廣。全市13個縣市區均有受災,且多地重復受災,特別是自然資源、水利、交通、農業、電力等行業受氣象災害影響較為嚴重。三是持續時間長。春季有低溫雨雪、倒春寒等天氣,夏季有暴雨、冰雹等強對流天氣,秋季有高溫、干旱天氣,冬季有霧霾、冰凍等天氣。四是災害損失大。今年以來,10輪強降雨過程致全市13個縣市區不同程度受災。全市受災人口累計達92.27萬人,直接經濟損失63.41億元。農作物受災面積10.39萬公頃,倒損房屋339間,損壞房屋4659間。沅陵縣受災最重,直接經濟損失11億元。麻陽、辰溪、新晃、洪江市、溆浦、會同等地災情嚴重,直接經濟損失均超過4億元。因災死亡16人,其中洪澇災害5人,地質災害11人。
(三)是提升氣象災害防御能力和治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的安全,直接關乎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出臺《懷化市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氣象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助于解決我市氣象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存在的能力不強、協調不暢、發展不平衡等方面問題,進一步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氣象災害防御的職責,規范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提高我市應對氣象災害的能力和水平。
二、起草過程
我局對《辦法》起草工作高度重視,多次召開黨組會議、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成立工作專班,組織開展調研考察起草工作。依據上位法相關規定,參考借鑒河南、廣東、浙江、江西等外省和省內郴州市的經驗做法,形成《辦法(征求意見稿)》。今年5月,在市政府網站上公開征詢公眾意見,并書面征求13個縣市區、懷化國際陸港經開區、懷化高新區及16家市直單位意見建議,共收集意見建議6條,采納3條,對未采納的3條意見建議逐一反饋說明。7月26日,受杜登峰副市長委托,周厚群副秘書長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對文本進行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辦法(送審稿)》。
三、主要框架及內容
《辦法(送審稿)》共五章十九條。第一章總則,明確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氣象等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第二章重點單位的確定,規定了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的范圍和重點單位確定程序;第三章氣象災害防御,明確了重點單位主要負責人以及防御管理員的職責,規定了氣象災害監測、防御措施、巡視巡查及檔案管理,督促落實氣象災害防御責任,確保氣象災害防御安全;第四章監督管理,鼓勵各行業加強對氣象災害的研究建設,強化對重點單位的指導監督檢查與考核;第五章附則,明確了實施時間。
四、請求事項
請求會議審議通過《懷化市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氣象安全管理辦法(送審稿)》,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