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新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某連鎖餐飲店未落實制止餐飲浪費措施行為作出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這是該局部署開展2023年度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以來開出的第一張反食品浪費罰單。
當天,縣市場監管執法人員依法對某連鎖餐飲店開展反食品浪費專項檢查,發現該餐飲店未制定、實施防止食品浪費措施,未在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主動對就餐人員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之規定,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縣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責改期后,將對該餐飲店進行復查,并將在后續的工作中持續開展反對食品浪費的專項執法檢查,推動全社會形成文明、健康、理性、綠色的餐飲消費理念。(新晃縣局 吳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