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懷化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小企業復工復產幫扶的十七條措施》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2-05 14:43信息來源:懷化市人民政府

懷政發〔2020〕1號

懷化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懷化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小企業復工復產幫扶的十七條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中央、省在懷有關單位:

現將《懷化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小企業復工復產幫扶的十七條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懷化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5日    


懷化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小企業復工復產幫扶的十七條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實抓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關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全面做好“六穩”工作,全力支持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盡快復工復產,切實維護正常經濟社會秩序,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

1.加大對企業信貸支持。充分運用貨幣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機構增加放貸能力,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已辦理貼現的小微企業票據100%辦理再貼現,在去年24.5億元的基礎上新增人民銀行再貸款5億元。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時受困的小微民營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同時通過優惠利率、調整還款周期等方式支持其渡過難關。(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懷化中心支行、懷化銀保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

2.確保企業融資成本降低。各銀行機構一律參照貸款市場利率報價(LPR),嚴格控制上浮幅度,確保低于上年同期水平。鼓勵各銀行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在去年同期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懷化中心支行、懷化銀保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

3.優化融資擔保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企業提供信用貸款支持,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提高業務辦理效率,取消反擔保要求,減半收取擔保和再擔保費。支持進出口企業“三單融資”。(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懷化中心支行、懷化銀保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市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4.鼓勵金融機構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務。組織金融機構通過線上顧問、遠程服務等形式,對小微、無貸企業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進行顧問服務,逐戶了解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及金融服務需求,實現企業需求與金融供給的精準匹配和高效轉化。各銀行機構要創新服務方式和信貸產品,開辟綠色通道,優化業務流程;要特事特辦,簡化程序,提高審批效率,應放貸款盡快發放到位。(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懷化中心支行、懷化銀保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

5.保障資金匯路暢通。切實加強人民幣流通管理,強化監測分析,及時有效響應市場需求,確保合理現金供應。加強涉及支付清算系統運行等基礎設施的巡檢和監測,保證資金匯路暢通,確保企業、客戶資金匯劃安全便捷。各銀行機構要保障手機銀行、網上銀行渠道暢通,引導客戶通過線上辦理各項結算業務。(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懷化中心支行、懷化銀保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

二、穩定職工隊伍

6.加大援企穩崗力度。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參保企業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對不裁員或者少裁員參保企業,給予返還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費的50%,支持企業生產經營;其中兼并重組、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后產能企業返還標準提高到60%。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撥付穩崗返還資金,幫助企業穩崗位保用工。落實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補貼政策,支持企業利用網絡開展在職職工線上技能提升培訓。(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7.積極幫扶企業招聘。認真抓好2020年春風行動暨就業援助月、“湘融湘愛”農民工專項服務活動、送崗位下鄉等活動,結合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平臺、勞務協作脫貧綜合信息服務平臺、“懷化找工作網”網絡服務功能,全面創新就業服務方式,通過微信空間、網站平臺、城區電子顯示屏、電視廣告等形式幫助企業隨時發布勞動用工信息,并實行互聯網線上服務,為企業招聘、勞動者求職提供全方位的網絡化服務,切實解決企業招工難問題。(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8.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按規定經批準后,可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最長6個月。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未按時繳費的參保單位和個人,可在疫情結束后繳費,不收取疫情期間延遲征收的滯納金,繳費通知單據有效期不變,登錄期延長為兩個月(即兩個月內有效)。緩繳期滿后,企業足額補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三、減輕企業負擔

9.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1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房租減半;其中對園區內制造類企業,2個月房租免收、3個月房租減半。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責任單位:市國資委、懷化高新區管委會、懷化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0.減免困難企業稅費。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國家減稅降費優惠政策和防治疫情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實行點對點跟蹤服務。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其中:房產稅困難減免50萬元以下報縣一級稅務機關審批,50萬元以上(含本數)逐級上報市稅務局審批;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50萬元以下報縣一級稅務機關審批,50萬元以上(含本數)逐級上報省稅務局審批。(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11.延期申報繳納稅款。對因疫情影響,在2月24日前辦理納稅申報仍有困難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延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后及時上報并積極爭取省稅務局審批。(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四、加強要素保障

12.做好生活和防控物資供應。嚴格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完成生豬出欄年度任務,組織蔬菜基地提高生產能力;指導重點商貿流通企業、大型市場、賣場、超市廣開貨源渠道,重點加強主要生活必需品的貨源投放,保障企業復工復產生活必需品安全供應。在引導企業發揮自主性的前提下,利用電商平臺、進出口企業、協會商會等多方式、多渠道采購防控醫用物資,合理調配醫用物資,盡力保障企業復工復產的醫用物資需求。(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3.暢通企業產品和原材料運輸通道。嚴格落實“一斷三不斷”“三不一優先”要求,切實做到保控、保暢、保運。對運輸醫用物資、生活必需品和必需重要產品的車輛,開設綠色通道,確保其優先、快速通行。及時為企業發放跨省、跨市運輸通行證,保障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物資運輸車輛正常通行。重點保障“菜籃子”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正常生產流通秩序。(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4.切實加強電、氣的供應保障工作。強化產運需監測協調,及時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大電、氣調運儲備力度。積極協調省發展改革委,酌情減免疫情期間不能正常開工生產企業的基本電費。加強對疾控中心、醫療機構等重要場所,醫藥研制及生產、醫療器械及相關物資購銷重點企業的供電保障服務。加強對天然氣的運行調需和產銷銜接,全力保障天然氣穩定供應。(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國網懷化供電分公司)

五、優化提升服務

15.提高審批效能。深化“一次辦”改革,發揮大數據和網絡平臺作用,著力落實好網上審批、網上辦稅、企業職工在線培訓、網上招聘等惠企服務措施。(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中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

16.加強服務保障。調動本地物流企業,增強物流運輸能力,保證企業生產物資及時到位和生產產品及時運出交付,避免企業發生積壓等問題。充分利用京東等電商平臺,為我市外貿企業解決原材料不足和產品銷售困難等問題。加強對重點企業的跟蹤服務力度,對企業違約風險等事宜提供法律咨詢等服務,幫助企業減少損失。(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

六、激發內生動力

17.促進企業誠信作為。引導各中小微企業加強內部管理,依法合規誠信經營,主動擔當作為,強化自力更生,杜絕“等靠要”思想,開足馬力,加大生產經營力度,努力實現企業自身高質量發展,為把懷化這座五省通衢城市建設成為“西南明珠”作出更大貢獻。(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懷化高新區管委會、懷化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以上措施在疫情防控期間有效。中央、省出臺相關支持政策,懷化遵照執行。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政策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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