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2016年4月x日,A先生持存折,向懷化金融消費權益保護中心沅陵分中心投訴稱:沅陵縣X行于2015年10月 日,收取本人通存通兌存折年費10元,本人認為不合法,要求作出處理。
二、處理情況
懷化金融消費權益保護中心沅陵分中心及時按規定將投訴轉交沅陵X行辦理。該行工作人員高度重視,及時到X支行了解情況,作出如下處理:一是核查了A先生通存通兌存折,已確實配發相應的銀行卡,本戶屬移民補貼專項存折戶;二是將收取的10元年費以現金的形式存入A先生的賬戶中;三是電話聯系與客戶進行溝通解釋,扣費原由為由于業務系統的缺陷,對低保、涉農補貼專戶所配備的銀行卡,系統全部一統扣收年費。
三、法律法規分析
近年來,中央出臺了一系列惠農惠民政策,財政補貼逐年增多,為規范涉農補貼資金發放渠道,落實惠農補貼相關服務政策,銀監、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聯合下發的《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銀監發[2011]22號),規定從2011年7月1日起免除個人賬戶十一類34項服務收費。A先生移民補貼專戶應為免收年費之列。而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規范匯劃收費標準的通知》(銀發[2001]385號)、《湖南省農村信用社銀行卡業務收費管理辦法(試行)(湘信聯發[2009]39號)等文件精神,福祥卡每年可收取年費10元。按照《關于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268號)第三條規定,開立或確認一個免收賬戶管理費和年費的賬戶。
此案例,沅陵X行,在收取年費問題上有待完善,要規范處理程序,正確區分免收年費與正常收費,不折不扣執行法律規章,落實國家惠農政策。
四、案例啟示
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是國家行使行政行為的一種重要形式,是實現國家行政管理職能的重要手段。從X行銀行業務系統無法甄別賬戶類型一統扣收年費,而引發的投訴給我們諸多啟示:X行業務系統軟件開發滯后,不能規范執行部門有關規章和相關政策,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引發投訴,歸根結底在于人的因素。一是X行對惠農存款專折戶扣收年費問題要高度重視,盡快跟進研發可控操作的實用軼件,確保正確完成每筆業務。二是X行工作人員,要加強金融政策和業務知識的學習,在電子自動系統存在缺陷的情況下,要進行手工核查,確保業務操作執行金融政策的到位,以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