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市民營經濟呈現出規模擴大、貢獻突出、結構優化、活力增強的良好運行態勢。但在民營經濟發展持續向好的同時,也仍存在不少問題。如:極少數執法部門背離執法目的,以罰代管仍然存在;以誠待商、熱情扶商的理念在全社會尚未形成,“你招你的商,我宰我的人”的現象屢禁不止;有的項目所在村組阻撓企業正常施工,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提無理要求的環境問題尚未徹底解決;政府支持民營企業的政策難以落實,承諾的獎勵遲遲不能到位等等。這些問題嚴重阻礙了我市民營經濟的發展。
建議: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確保企業的合法權益,嚴厲打擊對聚眾擾亂企業秩序、尋釁滋事、封門堵路、敲詐勒索、欺行霸市、非法阻工、強買強賣、強攬工程等破壞市場秩序、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保障企業的正常經營,對企業的執法以幫助企業規范開展經營活動為目標,慎用罰款方式解決問題,對正常經營的民營企業慎用停產、停電、停水、停氣等手段;暢通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提出合理訴求的渠道,確定“一個窗口”受理企業建議和投訴并限時反饋辦理結果,杜絕出現多部門踢“皮球”的現象。
幫助民營企業解決經營難題。通過設立基金、擔保公司、給予貸款貼息、拓寬貸款抵押范疇(土地經營管理權、生產設備)、延長貸款期限等方式幫助企業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對中小微企業在稅、費方面給予更多的照顧性政策,幫助這類企業生存和發展;引導職業教育的機構合理設置專業,幫助企業解決技術工人招工難問題;加強對民營企業在各行業經營思路、發展方向及專業技術方面指導,在企業發展壯大過程中給予有力的支撐。
給予民營企業更多的優惠政策。在土地使用方面,給予民營企業更加寬松和靈活的政策;在社保繳納、子女入學、醫療保障等方面給予民營企業更多更明確的優惠政策;在科技創新和品牌創立方面,給予民營企業更多的補貼支持政策;政府應鼓勵和支持保險公司針對種養殖業等特色行業的生產經營實際,增加新型險種,對自然災害、病疫、價格波動等負面因素帶來的經濟損失進行賠付,以降低相關行業經營風險,有效提升相關行業提速發展的動力和信心。(記者 易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