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朝薦

發布時間:2024-05-07 08:59信息來源:文檔來源

滿朝薦(1561~1629),字震東、震寰,號汝揚,麻陽縣蘭里人。10歲入塾,24歲中舉人,43歲中進士。     

明萬歷三十二年(1604)。授咸寧(今屬陜西)知縣。時有稅監梁永縱容吏役搶劫儒生財物,受到滿朝薦的懲處,梁上表反誣滿擅對收稅人員行刑,被降職一級。后來,陜西巡撫顧其志列舉梁永貪贓枉法的事實,才恢復朝的原職。三十五年,梁永派人謀害巡按御史余懋衡,被朝薦發覺,梁永害怕滿揭露其罪行,帶領軍士闖入縣府,企圖殺害朝薦未成。梁還私養甲兵數百,城中傳言梁將謀反。朝薦協助余懋衡捕拿,惡黨趁機逃跑,在追捕時死傷了一些人。梁永入京誣告朝薦搶劫貢物,殺死多人投尸河中。皇帝將朝薦投進監獄。朝廷內外自大學士朱賡以下百余人上疏營救,直到萬歷四十一年秋,才被釋放。光宗即位,將朝薦提升為南京刑部郎中。不久,又調任尚寶卿。     

天啟二年(1622),遼東地區全部失陷,加上農民起義、市民反抗,國家形勢很危急,而朝廷內部黨派之爭激烈。朝薦向皇帝上疏,奏言“時事十可憂,八可怪”,語言激昂,切中時弊。不久,調任太仆寺少卿,又向皇帝上疏論朝政,說:“朝廷政令乃顛倒日甚。”并列舉事實,說明朝廷綱紀已壞,閹黨專政,是非顛倒,忠奸不分,禍起四方,懇求皇帝與閣部大臣“更弦易轍,悉軌祖宗舊章"。奏折呈上去后,被削職為民。后來,魏忠賢又指滿朝薦為東林黨人,遂不復用。崇禎二年(1629),朝薦被恢復原來官職,未及上任就因病去世。《明史有傳》。